上海公布自费药准入新模式
日期:2015/8/3
各有关单位、药品生产企业:
为做好自费药品挂网相关工作,根据《关于本市市场调节价药品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价费〔2014〕3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医药机构药品“阳光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医〔2014〕787 号)和《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的要求,现就自费药品挂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费药品信息公布
市药事所将在“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上分批次逐步公布自费药品挂网信息,2015年第三批市场调节价药品挂网信息将于今年第三季度予以公布。
第二批自费药品的挂网采购执行时间由“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于监管信息系统”于7月31日向医院推送,即时生效。
二、自费药品基础信息核对
自费药品公布后,请各药品生产企业核对本企业的药品信息,若有疑义应及时向市药事所反馈情况。
三、自费药品网上填报
市药事所已启用自费药品网上填报系统,各药品生产企业通过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进入网上填报系统填报自费药品相关信息。
联系部门:社会服务科
联系电话:021-56637776;021-56472262;021-56569211;021-56321192。
特此通知。
附件:
《关于公布第二批自费药品挂网参考零售价的通知》
关于公布第二批自费药品挂网参考零售价的通知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15年7月30日
信息来源:医药精英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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