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称,2015年3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14号,下称《规划纲要》),其中明确提出,“建立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分级备案和公示制度,新增床位后达到或超过1500张床以上公立医院,其床位增加须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中医类医院同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规划纲要》指出,公立医院普遍存在追求床位规模、竞相购置大型设备、忽视医院内部机制建设等粗放式发展问题,部分公立医院单体规模过大,挤压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会办医院的发展空间,影响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率的提升。
《规划纲要》称,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单个执业点)床位规模的不合理增长,……省办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1000张左右为宜,原则上不超过1500张。
鉴于此,国家卫计委研究制订了《超过1500张床位公立医院备案表》,目的即是“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要求,进一步控制公立医院规模过快扩张。”
《通知》要求,自《规划纲要》印发之日起,对辖区内新增床位后达到或超过1500张床位的公立医院,各省(区、市)卫生计生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要及时填写备案表,以传真或信件形式报国家卫计委备案(中医类医院同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信息来源:健康界